首頁 > 勞資糾紛
由於性騷擾事件頻傳,性騷擾防治法特別新增了場所主人對於性騷擾事件之責任,也就是說為了避免性騷擾事件的發生,特定的場所主人應採取一些預防措施,如果有性騷擾事件發生,場所主人也協助之義務
由於受到政壇與演藝圈性騷擾案件頻傳的影響,再加上媒體的推波助瀾,人民開始關注性騷擾事件的防治,而性騷擾防治法過去亦有諸多不完善的地方,這次衛生福利部基於民意的壓力,特別針對以下問題
產假是婦女的重要權利,更攸關到她們的身心健康
老闆要解僱勞工時要提前幾天告知?
女性可不可以請生理假?請假期間薪資要如何計算?
一例一休制度曾在新聞媒體上爭吵過一陣子,但具體內容是甚麼,大多數的勞工可能都不清楚。所謂「例」是指例假日、「休」則是指休息日,勞動基準法第36條即規定,勞工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,其中一日為例假,一
近幾個月以來從政治圈開始,一直擴散到演藝圈,台灣開始出現幾年前國外出現的#me too運動,隨著被害人站出來揭露自身處境的案例越來越多,在民意的逼迫下,政府再次修正性別工作平等法,其中,權勢性騷擾也
依新法規定性騷擾案件通常都會有內部之申訴管道,但是,若在加害者為公司或企業之最高負責人的情形下,內部的申訴管道通常無法為被害者提供有效的救濟,因此,立法者在新法中特別規定了最高負責人責任,以達